义乌律师事务所:幼师专业学生被安排进电子厂实习?

据悉,6月14日,学校统一安排车辆从洛阳出发到该电子厂,每人缴纳200元车费,大约有200多名学生,专业各有不同。到工厂后,安排8个人一间房,有学生称,自己上的是夜班,基本上从晚上8点多上班到次日早上8点下班,中间有休息时间,工资一小时14元,没有加班费。

“干了几天很累,有点受不了,听说有学生偷偷的跑了。”

该学生表示,她也想走,但带队老师说,实习跟毕业证挂钩,没有完成实习计划,会影响到毕业证发放,自己就没敢跑。

此外,还有同学表示,为了不让学生跑,带队老师直接把身份证给收了,可以领身份证离开,但回学校要受处分。

该市民提供的一段与老师的录音显示,老师证实确实存在加班,但是并不承认扣留身份证,说是暂时帮助学生保管。对于家长提出希望返还学生身份证,让其回家的事情,该教师反问家长,如果把身份证给学生,学生私自回去,中间发生安全事故,是家长承担?还是学校承担?

目前,学校方面回复称,实习安排并非强制性,对于安排学生上夜班等事情,并不了解情况,正在调查。

解决“变味”的实习问题,学校应当真正关心自己的学生,而不是将培养人才当作追求私利的生意。

学校不应该忘记最初的教书育人的目的,教育部门也应该加强监管。

学生在实习安排中应当有更多的决定权,能够拒绝不合理的安排,同时投诉和举报渠道也应更加顺畅。

只有共同努力,才能减少此类问题的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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